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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加强监督 推动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 □ 本报记者 媛媛 通讯员 杨惠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发展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

义务教育是教育体系中的基础环节,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寄托着千万个家庭对美好生活的期盼。义务教育法作为义务教育发展的重要保障和支撑,自1986年颁布施行后,经过2006年修订、2015年和2018年两次修正,不断发展完善。新义务教育法,以维护教育公平公正、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指导思想,对整个教育的发展具有奠基性意义和深远的历史作用,是义务教育的一个新的里程碑。

我市贯彻实施情况如何?作为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继对学前教育和高中教育“全链条”监督、听取市政府落实全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大会精神专项报告后,2023年,再次将义务教育法的贯彻实施情况纳入监督工作计划,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执法检查,以“法律巡视”的形式护航我市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

精心谋划精准聚焦

确保执法检查有力有序开展

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工作由市人大教科文卫委为主负责组织和实施。

2023年5月16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动员培训会。此前,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已就执法检查做了前期调研和准备。

作为党的二十大开局之年的一项重要监督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门研究审定执法检查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市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任组长,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咨询专家、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执法检查组。检查组严格对标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和要求,紧密结合唐山实际,聚焦经费保障、师资队伍建设、教学质量、学校建设和校园安全等六个方面,突出22项重点,制定了检查清单。

动员培训会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贯彻《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汇报,邀请法学专家进行《义务教育法》辅导讲座,对义务教育法进行了详细生动的解析,使全体人员对义务教育法有了全面了解和新的认识,提高了执法检查能力,确保了执法检查过程中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

执法检查的过程也是普法的良机。检查组将执法检查和普法宣传结合起来,着力利用唐山人大和唐山劳动日报、唐山教育发布等公众号推出义务教育法解读,组织开展答题活动等多种形式,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强化了政府及相关部门的主体责任意识和人民群众知法守法意识,营造推动法律贯彻实施的浓厚氛围,也为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赢得了广泛认可和支持。

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

切实提升监督质效

2023年6月至9月,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工作在全市各地紧锣密鼓地展开。

带着责任,带着使命,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全市14个县(市、区)和4个开发区,对公办、民办、特教等不同类型的56所义务教育学校及周边环境进行暗访调研。每到一地,执法检查组都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地方政府关于法律实施和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发展等工作情况的汇报,与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学校负责人、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等座谈交流,详细了解法律实施情况,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并提出进一步加强法律实施的建议。

此外,执法检查组还组织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并委托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对照清单对本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法的实施情况开展自查自纠。

“让教育回归到本真,着力减轻教师教学教研之外的负担”“要关注学生和教师的身心健康,加强健康体检和心理辅导”“建设家庭教育课堂,做好家庭教育辅导”“加强食品安全、交通安全等校园安全方面的监督管理”……8月16日至17日,检查组赴路南区梁屯、世博广场和路北区果园镇代表之家,与人大代表进行深入座谈交流,听取意见建议。

9月中旬,在自查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深入路北4所中小学进行重点检查。听取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工作汇报,组织属地学校校长、教师、学生家长座谈会,实现了执法检查全方位、全覆盖。

检查过程中,检查组注重广泛听取意见,通过媒体发放调查问卷,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200多条;深入代表家站走访人大代表45名,征求意见建议53条;先后召开校长、教师、家长三个层次座谈会,征求意见建议140余条。

通过多种形式的认真检查,检查组全面了解了全市依法推进义务教育发展的情况。近年来,市政府在加大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师资建设、落实教师待遇、提升教育质量、建设平安校园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全市现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398所,在校生80.01万人。全市小学、初中入学率始终保持100%,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52%,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规模占比控制在4.35%,处于全国、全省领先位次……

紧扣法律规定

深入查摆存在问题

执法检查过程中,检查组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调查研究的相关要求,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听实话、查实情、求实策,以法律规定为准绳,逐条对照检查,既了解法律实施的全面情况,又抓问题、抓典型、抓案例,通过“解剖麻雀”、以小见大、从点观面,找准影响法律实施的症结关键和深层次原因。

义务教育法第四十二条: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义务教育经费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法规定予以保障。

经费保障是办好人民满意的义务教育的重要基础。执法检查组在各地的检查中都会详细询问经费的情况。“县里财政困难,经费有时拨付不及时”“临时聘用教师如果总是不发工资就会走了”“有时候去县城参观学习,看到人家学校的办学条件,心里很不是滋味”……这是检查组听到的来自教育基层一线教育工作者的声音。

执法检查组在检查中了解到,虽然全市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但个别县(市、区)经费保障还有欠缺,有的县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未能实现“两个只增不减”,存在财政资金拨付不及时的问题。有的县区义务教育营养餐经费和学生资助补助经费滞拨、缓拨,有的县区农村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资金、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造提升等资金支出率低。个别学校经费使用管理不够严格,违规将义务教育生均公用补助经费用于教职工福利、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基本建设投资以及偿还债务等方面支出。

义务教育要取得突破,不仅需要基础设施、经费等“硬件”支撑,更需要教师素质、教育教学质量等“软件”保障。检查组紧扣法律规定深入调研,立足人大监督职责,上下联动、左右协同,形成合力,查摆到了县域之间、城乡之间、校际之间义务教育发展不均衡问题、人事代理和临时代课教师存量较大和教师年龄结构老化和结构性缺员问题、全市校园安防建设存在“城市强、乡村弱”的问题……

检查组将发现的问题逐一汇总梳理。2023年9月上旬,执法检查组召开全体会议,总结执法检查工作,形成执法检查报告稿并进行修改完善。

建言献策促整改

彰显执法检查监督刚性

义务教育的国家强制性,是义务教育最本质的特征。义务教育不仅是受教育者的权利,而且是国家应尽的义务。

2023年10月30日下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一致认为,义务教育执法检查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反映成绩问题,注重研究推动解决制约义务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同意执法检查报告。对进一步贯彻实施好义务教育法,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市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要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法定职责,针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要以公益普惠和优质均衡为基本方向,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教育督导、问责以及奖惩制度,规范学校建设与管理,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尊师重教良好风气,全面推动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质增效。

——要始终坚持教育优先,持续强化经费保障。全面落实国务院2023年春季提高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要求,依法保障教育经费投入“两个只增不减”。强化资金统筹,不断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集中财力补齐义务教育短板。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义务教育经费及时足额拨付。

——要始终坚持优质均衡发展,持续优化资源配置。统筹区域均衡配置,加快缩小县域、城乡和校际之间差距。依法科学规划学校的服务半径和办学规模,切实解决教育资源供需矛盾,防止“大班额”出现。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保障小规模学校“小而不弱”。

——要始终坚持德才兼备,持续加强师资建设。推进师资配置均衡化,按标准核定编制,科学配置,适时调整,逐步减少人事代理和临时代课教师数量。完善交流轮岗保障和激励机制,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大力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

——要始终坚持安全大于天,持续巩固校园安全。加大学校安防建设投入力度,完善提升学校人防、物防和技防水平。强化学校安全教育,定期开展实战演练。落实食品安全领导责任制,严把食品安全关。构建安全联防网络,建立健全安全防范机制和突发应急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齐抓共管的学校安全工作格局。

市人大常委会认真汇集各位委员的真知灼见,转交市政府研究办理。

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更是民心所向、群众所盼。从城区到乡村,从家庭到学校,推进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是义务教育工作永恒的主题。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主动作为、积极作为,用法治的力量推动义务教育工作发展,用法治的力量提升人民群众的教育幸福感,推动全市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助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唐山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