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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北法院 开展失信惩戒“四个一批”专项行动

本报讯 (李硕、杨雪薇、徐慧)今年以来,路北法院执行局大力开展失信惩戒“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在依法保障债权人胜诉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降低对被执行人的影响,为优化全区法制化营商环境,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执法保障。

加强理论学习,严把失信惩戒“进口关”。组织执行干警认真学习相关规定,明确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6种法定情形,要求执行干警精准适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严格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采取纳入失信名单措施,精准区分失信行为与确无履行能力的情况,坚决避免把无履行能力或有履行可能但无失信行为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践行能动司法,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实行“惩戒+修复”的双向信用督促机制,探索信用宽限制度,对符合纳入失信名单和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被执行人确因生活或者经营必须等特殊情况需紧急出行的,贯彻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根据案件情况酌情给予信用宽限期。对有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行为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被执行人,指导帮助其进行信用修复,以灵活执行实质化解债务纠纷。

精准失信甄别,助力优化全区营商环境。认真执行“删除、撤销‘一批’”的工作要求,对发布的失信信息开展全面核查。以执行团队为单位,组织人员对执行完毕、终本以及以和解长期履行和司法救助两种终结执行方式结案的案件进行甄别,并组织专人对上述范围案件纳入失信名单案件的被执行人失信信息进行失信屏蔽。通过甄别修复,及时纠正被执行人失信行为,减轻失信惩戒带来的负面影响,进一步强化失信惩戒工作的科学性、精准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