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唐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月29日(星期一)至1月31日(星期三)召开,正式会期3天。建议会议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唐山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唐山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批准唐山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唐山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批准2024年市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票决唐山市2024年民生工程项目
八、选举事项
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会议召开时间,授权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出决定,并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