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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正创新担使命 笃定前行谱新篇

——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综述

□ 马惠

春华秋实,岁物丰成。2023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年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4部,听取审议工作报告27项,组织专题询问、专项工作满意度测评6次,开展执法检查、调研视察24次……

回望过去的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在守正创新中笃定前行,交出了一份依法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民主法治建设、不负人民群众重托的优秀答卷。

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山雄有脊,房固因梁。市人大常委会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视察唐山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与深入开展主题教育相结合,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相贯通,全年召开党组会议、中心组学习会议12次,坚决做到思想紧跟、认识紧跟、行动紧跟。

学思贵在用,知信重在行。市人大常委会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一体推进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组织读书班学习和集中研讨,形成26项重点调研报告,交流体会文章130余篇,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进一步坚定忠诚信仰、凝聚奋进力量、厚植为民情怀。

与党同心、跟党奋进。市人大常委会自觉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人大工作最高政治原则,始终把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在工作中。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主动在深化全市“12345”总体工作布局中扛责任、强担当、有作为,举人大之力推进国家发改委《支持唐山高质量发展总体方案》落实落细,尽人大之责做好立法、监督和代表等工作,为一域增光、为全局添彩。全年向市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要工作22次。

提升立法工作质效 彰显立法的引领保障作用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聚力法治唐山建设,坚持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质量与效率并重,突出地方立法特色,加强创制性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围绕青年发展型城市和平安唐山建设,制定《唐山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将“预防”二字贯穿法规始终,坚持分级预防、早期干预、科学矫治,进一步强化家庭监护责任、充实学校管教责任、夯实国家机关保护责任、发挥群团组织优势、突出专门教育作用,成为全国首部设区市相关地方性法规,提名为2023年度河北省“十大法治成果”,评选为我市年度“人民最满意的法治为民办实事”优秀项目。

围绕国家信用示范区创建和诚信唐山建设,制定《唐山市社会信用建设促进条例》,聚焦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对信用环境建设、信用信息应用、信用监管与服务、信用主体权益保护和相关法律责任等进行了全面规范,以法治信用“软环境”夯实高质量发展“硬支撑”。我市成功入选第四批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

围绕加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美丽宜居新家园建设,修改了《唐山市农村公路条例》《唐山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立法提出的新课题新需求,对节约用水等3部法规进行了初审,对出租汽车管理、物业管理等9部法规开展了立法调研,增强了我市地方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

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深化双组长制、提前介入、专班推进、委托第三方、滚动式立法等法规调研起草机制,不断增强立法科学化水平。严格“两审三通过”法规草案审议程序,压实责任链条、优化立法流程,不断提升立法精细化水平。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民意直通车”作用,不断扩大公众有序参与,夯实立法民意基础,让每一部法规都载满民意、贴近民生、顺应民心。

监督工作更有刚性力度更显民生温度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牢牢把握人大监督的性质和定位,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改进方式方法,着力增强监督实效。

坚持督大事抓要事。审议《唐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助力绘就我市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和利用总蓝图。扎实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种业振兴、科技成果转化、旅游发展和社会信用建设“4+1”联动监督,全市1299名五级代表参与,检查点位540个,汇总转交政府办理的问题线索344个,提出意见建议588条。听取政府、法院城市信用建设专项报告,同步开展专题询问。听取城市更新行动、农村集体经济、乡村振兴促进等专项报告,提出前瞻性、可操作性建议15条。听取体育产业发展专项报告,助力打造“赛事之城、圆梦之城”。开展市人大常委会“八五”普法决议落实情况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压实普法责任、凝聚普法合力,推动法治唐山建设迈向更高水平。

坚持强刚性增实效。听取“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报告,跟踪监督经济运行,促进经济稳中求进,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听取全市及市本级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报告和专项审计报告,就绩效管理、国企改革等提出意见。加强预算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管,强化审计和审计整改监督。坚决扛起政府债务审查监督新使命,常委会首次听取政府债务专项报告。

坚持惠民生解民忧。紧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开展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跟踪监督普通高中教育专题询问意见落实,调研学前教育,力促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聚焦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集中开展《唐山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以法治力量推动天蓝地绿水清风畅的美丽唐山建设。高度关注20项民生工程落实,组织代表集中视察,听取进展和完成情况报告;调研视察“12345”便民热线、社区居家养老、城市医联体建设、长租房市场、保障性住房建设等工作,用心用情推动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尊重代表、依靠代表、服务代表,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完善代表工作制度机制,拓展代表履职平台载体,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尽责,努力使发挥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

密切代表与群众的常态化联系。全市五级基层代表主动在代表之家(联络站)亮身份、亮承诺,定期进家入站联系群众、听取意见……架起了代表与群众之间的“连心桥”,畅通了代表履职的“民意道”。持续开展“建功五张优异成绩单”等代表专题活动,广大代表进网格、进企业、进田间,收集意见建议2700余条。

提升代表建议督办质效。把办理代表建议作为保证代表履职行权、加强改进工作、推动解决问题的重要途径,着力增强督办落实力度。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的166件建议均已办结,有效解决了一批代表关注、群众关心的问题,努力做到过程和结果双满意、办理质量和代表满意度双提升。率先在全省建立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7件代表建议转化为公益诉讼检察案件。

着力发挥代表作用。制定市人大代表专业小组暂行办法,成立11个代表专业小组,为代表深度融入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提供了新的渠道,创造了有利条件。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旁听庭审、见证执行,参加立法调研、监督检查等活动。大力宣传代表先进事迹,充分展示代表时代风采。广大代表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以实际行动彰显了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责任担当。

山水万程、步履不停。踏上履职新征程,市人大常委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视察唐山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解放思想、奋发进取,依法高效履职尽责,为加快“三个努力建成”“三个走在前列”步伐,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唐山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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