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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北省唐山市第十三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

关于十三届四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2024年1月30日政协河北省唐山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北省唐山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期间,广大市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通过提案履职尽责,为加快“三个努力建成”“三个走在前列”步伐,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唐山篇章贡献政协智慧和力量。

截至1月28日17时,大会秘书处共收到提案427件。依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北省唐山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经审查,立案424件,不予立案3件。

立案提案中,委员提案303件,占71.5%;集体提案121件,占28.5%。其中,经济建设方面提案118件,占27.8%;政治建设方面提案7件,占1.7%;文化建设方面提案57件,占13.4%;社会建设方面提案226件,占53.3%;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提案16件,占3.8%。

本次会议提案有以下特点:一是选题精准聚焦。提案者紧紧围绕全市“12345”总体工作布局,聚焦加快“三个努力建成”“三个走在前列”步伐,紧盯落实国家发改委印发的《支持唐山高质量发展总体方案》,建真言、谋良策。二是提案内容丰富。提案者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提案,内容涉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各个方面。三是提案质量持续提升。提案者坚持问题导向,立足自身工作实际与专长,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分析问题深入透彻,提出建议务实可行,有力彰显了“政协担当”。

大会闭幕后,对立案提案,市政协办公室将会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送交承办单位办理。本次大会提案截止日期以后收到的提案,审查立案后作为闭会期间的提案及时交承办单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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