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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月31日唐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唐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周宏伟代理检察长所作的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在市委和省人民检察院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视察唐山重要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护航发展大局、落实为民司法、强化法律监督、建设过硬队伍,牢记嘱托、感恩奋进,解放思想、奋发进取,努力推动全市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三个努力建成”“三个走在前列”步伐,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唐山篇章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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