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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强化燃气用具和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管

本报讯 (记者志远)近日,市市场监管局持续强化燃气用具和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燃气用具方面,该局重点检查无法提供CCC证书、质检报告,销售无熄火保护装置和执行作废标准的家用燃气具,具有可调节功能的减压阀和软管质量不合格等问题,特别突出对农村和城乡接合部五金日杂店、建材市场、集贸市场等地区的再排查再整治。

电动自行车方面,深入开展市场监管领域电动自行车安全全链条综合整治行动,依法查处无照销售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产品行为,打击销售无合格证、无厂名厂址、假冒伪劣等来源不明和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加大销售环节非法改装整治力度。

该局在内部打通业务壁垒,形成认证监管、质量监督、执法稽查、网络监管等工作的有效衔接;在外部,完善部门协作机制,积极与应急、公安、工信、消防救援等部门开展联合行动,进一步凝聚工作合力。

今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已检查燃气用具、电动自行车相关经营主体1181家,责令整改6家,立案5起;已抽检电动自行车及附属产品25批次,燃气用具3批次,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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