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徐喆 通讯员吴柳、程楠)5月16日,我市公布了市本级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并宣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为进一步健全城镇地价管理体系,准确、客观反映我市土地市场的地价变化趋势和价格水平,促进土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3年组织开展了唐山市市本级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基准地价是国家法定公示价格之一。本次地价更新工作历经11个月。更新范围为市本级行政区全域覆盖,包括路南区、路北区、开平区、高新区(含老庄子镇)的行政区范围,合计面积613.62平方公里;基准日为2024年1月1日,设定了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4个一级地类,并进一步细分了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全部二级地类;更新成果中,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均划分了6个土地级别,工业用地划分了5个土地级别,并确定了各用途地价内涵条件下基准地价。
通过本次市本级城镇基准地价更新,进一步完善了唐山市市本级地价管理制度和地价公示体系,丰富了土地市场价值参考标准,对推动土地市场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更新成果的及时发布也进一步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