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简介:
王晓红,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管理所所长、主任医师。
预防接种是防控传染病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面就大家普遍关心的几个问题讲讲儿童疫苗。
疫苗是指为预防、控制疾病的发生、流行,用于人体免疫接种的预防性生物制品,包括免疫规划疫苗和非免疫规划疫苗。免疫规划疫苗,是指居民应当按照政府的规定接种的疫苗,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增加的疫苗,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的应急接种或者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非免疫规划疫苗,是指由居民自愿接种的其他疫苗。
现阶段,我市适龄儿童接种的免疫规划疫苗包括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灭活疫苗、脊灰减毒活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腮风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A 群流脑多糖疫苗、A 群 C 群流脑多糖疫苗等共11种疫苗。预防乙肝、结核病、脊髓灰质炎(小儿麻痹症)、百日咳、白喉、破伤风、麻疹、风疹、流行性腮腺炎、甲肝、流行性乙型脑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等12种疾病。
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居民,在预防接种方面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六条之规定,凡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居民,依法享有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权利,履行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义务。政府免费向居民提供免疫规划疫苗。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保障适龄儿童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适龄儿童按时接种免疫规划疫苗。
流动儿童在预防接种时享受哪些权利?适龄儿童预防接种实行居住地管理,流动儿童与常住儿童享受同样的预防接种服务。包括办理预防接种证、免费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等服务。(唐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