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鼓励科学技术创新
市属高校、科研院所的职务发明成果所得收益,对完成、转化职务科技成果的团队和个人,给予不低于70%现金收益或者股权的奖励、报酬,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
每年安排不超过500万元,支持人才科技创新研发转化,对列入省级以上人才项目资助的,按省资助标准1:1配套支持,对列入市级人才项目资助的,给予最高20万元科研资助。
19.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
对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毕业后全职到订单企业工作,并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且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由企业纳税地财政按照每人1万元标准给予订单企业培养补助。
对新创建的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分别按照省级补助标准的一半给予一次性支持。
20.升级“唐山人才贷”
为高层次人才创业企业提供信用贷款(不含个人消费贷),贷款额度最高为1亿元。
对实施贷款的商业银行,按照“唐山人才贷”年度新增贷款余额的1.5%予以奖励,单一银行最高奖励300万元。
21.完善人才安居保障
按照“产业+人才家园”“服务+生活家园”模式,加快人才公寓建设,为人才提供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生活配套设施,打造文化多元、宜居宜业、服务完善、智慧便捷的人才社区。
22.提升精细化服务水平
设立市场化人才服务专项资金,每年由市级财政拨付300万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人才开展“一对一”服务。
深化拓展“凤凰英才服务卡”服务范围和事项,为认定具有突出贡献的高层次人才父母、配偶办理凤凰英才服务卡副卡,享受医疗保健绿色通道、公交、景点、大型文旅活动免费等服务项目。
高层次人才来唐创业实行“专员全程代办制”,在企业注册设立、牌照申请、投融资合作、业务创新拓展等方面依规依法简化审批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