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唐山+”客户端网友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反映其在开平区德银汽车销售公司贷款购车时,该公司以上级金融公司要求为由,累计向其收取GPS设备费和档案管理费共800元,却并未为其汽车安装GPS定位装置。7月1日,开平区回复表示,经越河分局执法人员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同意和解。针对问政回复情况,记者进行了追踪采访。
7月2日下午,记者通过采访问政人得知,2022年6月,问政人在开平德银汽车销售公司贷款购买了一部五菱凯捷汽车。购车时该店销售人员告诉问政人,在贷款未结清之前,该车辆须安装GPS定位装置。为此,问政人缴纳了500元的设备费用。今年6月,问政人还清车贷,去4S店办理手续,欲将GPS定位装置拆除时,却被该店工作人员告知其车辆并未安装定位装置。问政人找到销售人员询问情况,销售人员开始解释说是因问政人购车时店内没有GPS定位装置,故当初并未安装;后又改口说交车时,已将GPS定位装置连同车辆和手续一起交给了客户。问政人对这样的说法并不认可,“我要求调取当时现场监控或者办理手续的收据凭证,但对方并不能提供相关证据。4S店在客户已缴纳500元GPS费用的前提下,未尽到安装的义务。后来我又和上汽通用金融公司沟通,金融公司答复称并未收取这项费用,属于销售欺骗行为。”问政人告诉记者。
此外,问政人还发现,在签订购车合同时,开平德银汽车销售公司根据上级公司(上汽通用金融公司)要求,向其代收了300元档案管理费。问政人与上汽通用金融公司沟通后,得知同样没有这项收费要求。问政人认为,德银汽车销售公司蓄意令其缴纳相关费用的行为属于欺骗消费者行为,理应归还其相关费用。
最后,问政人告诉记者,问政后经过相关部门执法人员调解,双方已经达成一致并和解,自己对此次问政的结果很满意。
王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