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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全国首部消防车通道管理地方性法规

本报讯 (记者媛媛 通讯员郭威)日前,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获悉,《唐山市消防车通道管理规定》作为全国首部设区市在消防车通道管理领域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已于2024年5月7日唐山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经2024年7月25日河北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批准,自2024年11月9日起施行。

消防车通道是实施消防救援的“生命通道”。近年来,消防车通道被非法占用、堵塞、封闭的问题已成为城市治理的难点、痛点。为了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提高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通行保障水平,维护公共安全,推动消防车通道管理法治化、社会化、规范化,我市亟须制定一部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地方性法规。这部关于消防车通道管理的地方“小法”,寄托着立法为民的“大情怀”,是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的生动实践,是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必然要求,对畅通“生命通道”,提升我市消防车通道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快创建全域消防安全城市具有重要意义。

《唐山市消防车通道管理规定》以务实管用为目标,着眼解决实际问题,突出唐山特色,紧扣治理难点、痛点,采用“小快灵”立法形式,不设章节、直奔主题,突出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对上位法关于消防车通道管理的规定进行了补充、细化,共十四条。重点规范了消防车通道的管理主体、设置要求,单位和居民住宅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城乡道路等场所的消防车通道管理义务及相关法律责任等内容,确保消防车通道管理从部门到行业、从建设到维护、从单位到个人的有序衔接,为规范消防车通道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治支撑和制度保障。

(《规定》全文见今日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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