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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婚姻登记处 国庆节当天正常登记

本报讯 (记者闫妍 通讯员母慧)国庆节即将来临,许多新人有意在10月1日当天办理结婚登记。为满足新人与祖国同庆的愿望,进一步优化婚姻登记服务质量,不断提升便民服务水平,10月1日国庆节当天,我市婚姻登记处“不打烊”,将通过增加业务窗口、增派工作人员、延长服务时间等措施,最大限度满足广大新人的结婚登记需求。

据了解,办理结婚登记需携带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含户口首页)、3张2寸双人近期免冠合影照片。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目前,我市婚姻登记已实现“跨省通办”。双方均非河北省户籍的当事人,可以凭一方持有的唐山市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结婚登记。一方或双方户籍地在河北省内的,无须提供居住证,可以在唐山市内任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路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承接我市居民办理涉外、涉港澳台居民和华侨的结婚登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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