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景立华 通讯员付宇洋)四月的渤海之滨,春风和煦,碧波荡漾,曹妃甸区湿地和鸟类省级自然保护区内,成群东方白鹳悠然停歇、觅食嬉戏,勾勒出一幅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画卷。作为东亚-澳大利亚候鸟迁徙路线上的关键停歇驿站,曹妃甸湿地和鸟类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服务中心,以今年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为根本遵循,将法律条文精准转化为日常巡护、严格执法、科普宣教的实际行动,用心用情守护每年数百万只候鸟的栖息家园。
生态环境法典明确规定,科学研究、观鸟等活动需保持安全距离,避免干扰鸟类正常觅食与繁殖,严格禁止追逐、惊吓、投喂、诱拍、强光干扰,以及擅自进入自然保护地核心区等违法行为。在曹妃甸湿地,这些法条早已成为巡护队员恪守的行动准则。“我们开展巡查作业时,必须与鸟群保持300米以上安全距离,全程禁止大声喧哗、使用强光设备,更不允许无人机近距离航拍。”曹妃甸湿地管理服务中心巡护负责人孟维佳表示,“观鸟违规行为会直接干扰鸟群觅食繁殖,在核心区、繁殖区影响尤为严重。为此,管理中心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守,严令禁止无关人员擅自进入,以最严格的保护措施筑牢候鸟安全防线。”
针对猎捕、杀害、交易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三有”鸟类,非法持有猎捕工具,食用野生鸟类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生态环境法典均作出明确禁止性规定。曹妃甸湿地管理服务中心以此为执法依据,构建起“人防+技防”立体化候鸟保护网络,全力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我们聚焦湿地重点区域,依法严厉防范、坚决杜绝网捕、毒杀、捡拾鸟蛋、破坏鸟巢,以及非法交易野生鸟类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各类危害鸟类生存的违法行为零容忍。”中心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刘磊介绍道。
在严格执法的同时,管理中心将生态环境法典普法宣传融入日常工作全过程,通过科普宣教、志愿者引导、观鸟行为规范提示等多种形式,引导群众明晰法律红线,自觉践行文明观鸟、科学护鸟。“我们在各个观鸟点入口都设置了生态环境法典专题宣传牌,清晰列明禁止行为及法律依据,让群众明白不能投喂、不能诱拍、不得进入繁殖区的原因,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中心员工李宗岳说道。
如今,曹妃甸湿地保护区生态环境持续向好,鸟类资源愈发丰富。目前,保护区内已记录鸟类364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鸟类25种、国家二级保护鸟类60种;每年过境保护区的东方白鹳超4500只,数量占全球种群70%以上;超万只鹭鸟齐聚栖息的场景,成为湿地生态持续优化的生动写照。此外,区内20种留鸟、候鸟种群数量均达到或超过国际重要意义1%标准,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显著。
生态环境法典的正式实施,为曹妃甸湿地鸟类保护工作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下一步,曹妃甸湿地管理服务中心将持续深入落实法典各项规定,不断强化巡护执法力度、深化湿地生态修复、普及生态法治理念,全力守护这片湿地净土,让曹妃甸永远成为候鸟安心停歇、繁衍生息的美丽天堂,为筑牢京津冀生态安全屏障贡献坚实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