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陆北)做好村规民约工作,是健全完善村民自治的基本实践,也是推进移风易俗、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工作。路北区民政局在实现了全区71个村、178个社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全覆盖的基础上,全力推进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推动了城乡社区精神文明建设。
因地制宜,“约”出特色。“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区民政局坚持因地制宜,指导各村(社区)充分挖掘考虑本地风俗习惯、历史文化等因素,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品牌。大里街道幸福花园社区将居民公约的制定与志愿服务相结合,倡导居民弘扬“奉献、有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热心参与社区志愿服务,以实际行动助力社区。翔云道街道天元社区将居民公约制定与垃圾分类工作相结合,倡导居民将垃圾包装完整扔进小区分类垃圾桶内。
表彰先进,“约”出榜样。区民政局联合区委宣传部共同组织开展了“路北区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评选活动”,经过广泛征集、镇街初审、区级评审等环节,评选出韩城镇、果园镇、钓鱼台街道等6个优秀组织奖和韩城镇东欢坨三村、果园镇大官庄村、大里街道幸福花园社区等10个“十佳”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并举行了颁奖仪式,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动员全区各镇(街)、村(社区)扎实推进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完善与实施,创新打造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特色品牌。
发挥作用,“约”出实效。通过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公共秩序、保障群众权益、引导民风民俗等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中,区民政局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作用,让党员、社区工作者、志愿者在矛盾纠纷调解和弘扬公序良俗等治理实践中自发地成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践行者、捍卫者和弘扬者,有效提高了村(居)民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同时抓好监督,组织镇街不定期到村、社区对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执行情况进行暗访,让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实起来。
区民政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要求,紧跟时代潮流,融入更多特色,不断推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从“墙上”落实到行动上,进一步提升“小约定”的影响力和约束力,努力构建基层多元“大治理”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