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
李学静为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
宋美华为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赵伟华为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牛倩为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
焦翠霞为唐山市海港开发区人民法庭庭长;
赵子江为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
高颖为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戴昊宏为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
杜娟为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环境保护审判庭庭长;
苗立柱为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协调指导庭庭长;
夏春青为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诉审查庭庭长。
免去:
蒋志勇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少年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王树丽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职务;
王荣俭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二庭庭长职务;
李学静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宋美华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赵伟华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庭长职务;
牛倩唐山市海港开发区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焦翠霞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职务;
高颖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戴昊宏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杜娟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职务;
董皓月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