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志远)近日,乐亭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规范隐形眼镜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监督检查经营单位20余家,发放《隐形眼镜及护理液告知书》30余份,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3起,立案2起。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以眼镜店、购物商场、美甲美睫店、学校周边饰品店铺等为重点区域,重点检查经营企业是否经营未取得注册证的隐形眼镜行为,是否无证经营隐形眼镜,是否超范围经营,是否存在销售假劣、过期隐形眼镜及其护理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排查风险点,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
执法人员向辖区内眼镜店、美甲美睫店、饰品店等发放了《隐形眼镜及护理液告知书》。广泛开展了医疗器械法律法规和科普宣传,切实增强隐形眼镜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和质量管理意识,引导群众正确选购和使用隐形眼镜,切实保障消费者隐形眼镜使用安全。
该局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网络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积极受理消费者投诉,做到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处,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