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门诊慢病病种(糖尿病合并高血压、高血压、脑卒中)每年报销限额有何规定?
【问政回复】 市医疗保障局答复如下:
糖尿病合并高血压报销限额为6000元/年,脑血管病后遗症报销限额为3600元/年。按照政策规定,如果两个病种并存,报销限额为在最高的一种的基础上每增加一种增加80%;如果存在多个累计限额病种,最高限额为1080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