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1月6日唐山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侯彦生为唐山市汉沽管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免去:
刘子珍唐山市汉沽管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赵婧唐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刘欢唐山市冀东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常锋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