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雪松 通讯员王爱军、孙淑萍、孙敬聪)因两辆车“长”得太像,一名女子骑错了电动车,结果引发一起“乌龙”警情。好在迁西县公安局东莲花院派出所民警及时查证,还原了事实真相,将电动车物归原主。
11月26日20时许,东莲花院派出所接到群众马某的报警,称其停放在一中学附近的电动车不翼而飞。接警后,派出所迅速响应,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经民警细致地走访和查找,在一商铺门口发现了与马某描述高度相似的电动车。然而,该电动车的主人孙女士坚称车辆属于自己。
为查明真相,民警调取了学校周边的公共视频监控,并进行了仔细地研判和查找。视频显示,两辆电动车先后停放在中学附近,孙女士随后骑走了其中一辆。鉴于两车外观极为相似,民警推测孙女士可能在匆忙中误骑了马某的电动车。随后,民警与当事人一同返回中学附近,最终找到了孙女士自己的电动车。
在事情经过被彻底澄清后,孙女士对因自己的粗心大意给马某带来的困扰表达了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