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曰:“非其鬼而祭之,谄也。见义不为,无勇也。”
【注释】
鬼:这里指自己的祖先。
【译文】
孔子说:“不是自己应该祭祀的鬼神却去祭祀它,这是谄媚。见了正义的事却不奋不顾身地做,这是没有勇气。”
不是自己的祖宗却毕恭毕敬地匍匐跪拜,摆供祭祀,自己的祖宗也未见得他能放在心上,在孔子看来,这样的行为就是谄媚。
宦官魏忠贤,在明熹宗时期,出任司礼秉笔太监,极受宠信。他一手遮天,排除异己,专断国政。朝中官员纷纷拜倒其名下,且极尽奢华,在各地为他建生祠拜祭。一时群凶肆虐,荼毒海内。魏氏虽尚未死,算不上鬼,已获得了趋炎附势者太多的谄媚。
可见谄媚都是有所求,根源在于对权势的恐惧与对个人名利的欲望。谄媚之人多懦弱,需要见义勇为、奋不顾身之时,却往往不敢出头。这在做人与为政上,都是极坏的。
这一则,仍然讲的是“礼”的问题。儒家最讲究礼。认为“不学礼,无以立。”而祭非其鬼的谄媚与见义不为的懦弱,都是失礼的表现。对于一个人来说,是无原则、无底线、无傲骨,不符合智、仁、勇兼备的君子之风。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则是没有国威,缺乏文化自信,崇洋媚外,不敢担当。
缺乏文化自信,对别的文化盲目崇拜,必然会对自己文化漠视。以至“见义不为”,也是文化冷漠的结果。对人“见义不为”,明哲保身,会失去人心,无法交到真心的朋友。对别的国家“见义不为”,只知单打独斗,终会势单力薄,遭到危险。
孔子去世之后的战国时代,苏秦挂六国相印,以“合纵”之术,游说各个诸侯国结成联盟与秦国抗衡。秦国利用别的国家都想“自保”的私心,认清他们只计较利益、不肯真心帮助别国的软肋,任用张仪,推行“远交近攻”的“连衡”政策,破了“合纵”之术。于是,诸侯国逐个被蚕食消灭。这就是“见义不为”的下场。
“齐人未尝赂秦,终继五国迁灭,何哉?与嬴而不助五国也。五国既丧,齐亦不免矣。”(《六国论》)
齐国偏居一隅,亲附秦国,不帮助其他诸侯国作战,最终也是败亡。这就是谄媚的下场。
到此则,“为政篇第二”结束。如果这一篇有体系的话,大致梳理一下,可以这么理解:一至四则,讲的是为君之术,要以德治国,统一思想,知人善任。五到九则,讲的是为臣之道,与国君相处,要不失礼,有敬,能为君分忧,不能锋芒太露,显得太聪明。十至十四则,讲的是为君为臣,要懂识人之术,以史为鉴,要以身作则,会团结人。十五至十七则,讲的是在处理政事上,要善于学习,善于思考,不能不懂装懂,不能独断专行、听不进去反对的话。十八至二十一则,讲的是为臣为君为百姓在政治上的个人修养。二十二至二十四则,讲的是“礼”在治国上的重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