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版:理论园地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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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身律己“过五关” 自觉推进“三不腐”

王砚红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以贯之地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旗帜鲜明地同一切影响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问题做斗争,坚定不移地把反对腐败、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政治本色作为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一项重要任务。党的二十大发出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的动员令,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丰富防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有效办法。”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要坚决澄清各种错误认识,廓清思想迷雾,进一步坚定反腐败斗争的决心和信心。”新征程新挑战新考验,世情国情党情变化快速而深刻,执政、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外部环境“四大考验”长期而复杂,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脱离群众、消极腐败“四大危险”尖锐而严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面临的任务更繁重、考验更繁多。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党之兴亡,党员有责。党的历史经验和新时代实践经验表明,党员干部要对反腐败斗争的新情况、新动向有清醒认识,自觉涵养纪律意识、道德操守,明纪以自守、怀德以自重,有效防止歪风邪气近身附体,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

党员干部既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主要对象,又是责任主体。当前,党员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绝大多数党员干部保持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本色。但不能否认,仍有一些党员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认识上不到位、思想上不适应、行动上不自觉。特别是一些人为政不廉、贪污腐化:有的追名逐利,计较待遇;有的铺张浪费,讲究排场;有的巧立名目,挥霍公款;有的以权谋私,贪污受贿……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是目前反腐败斗争面临的新挑战:利益形式逐渐多样化,由现金、房产等扩大为股份、装修等;借助市场行为披上“隐身衣”,以民间借贷形式“合法化”;减少直接行贿受贿,由他人代持收受财物;拉长谋利与受贿间隔时间,形成“期权化”;“逃逸式辞职”,政商“旋转门”……这些暴露的和潜在的腐败分子毁了自己、害了家人、坑了国家,坏了党的形象。“东窗事发”后,腐败分子在忏悔时说的最多的话往往就是理想信念缺失,放松了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改造,没能做到遵纪守法、守住思想道德防线。

中国人历来强调“正心以为本,修身以为基”,“一念收敛,则万善来同;一念放恣,则百邪乘衅”。习近平总书记讲:“一个人廉洁自律不过关,做人就没有骨气,做事就没有硬气,这是千古不变的道理。一个人的清正廉明,从根本上讲不能完全靠外部约束,而要靠自觉自律。自觉自律是人向上向善的内在动力。”面对各种诱惑和诸多考验,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党纪国法不可触碰的理念,要时刻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戒言,自觉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要求,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廉洁自律、廉洁齐家、廉洁用权,清清白白做人,坦坦荡荡做官,踏踏实实做事,力争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清正廉洁是人民群众对党员干部最基本的要求,更是党员干部必备的最基本素质。明代著名思想家薛瑄在《薛文清公从政录》里将廉洁者划分为三类:(1)见理明而不妄取者,就是在理想信念、伦理道德指引下做到自觉廉洁;(2)尚名节而不苟取者,就是注重维护自己的名声、形象,能够管住自己;(3)畏法律保禄位而不敢取者,就是害怕遭到惩处、丢掉官位不得不廉。“不妄取、不苟取、不敢取”与“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有异曲同工之妙,现实意义突出。可见,人的思想境界不同,廉洁的动因也会不同。水清沙自洁,官贤弊自绝。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的根子,从内因上讲就是信仰缺失、自律缺位,而治理的主要对策就是在进行事后惩戒、外部约束的同时必须做好事前引导、强化自觉。拒腐防变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党员干部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对自己的严格要求,要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要管党,才能管好党;从严治党,才能治好党。各级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年报”中的数据表明,全面从严治党一刻也不能松懈,正风肃纪反腐一刻也不能放松。新时代党中央突出了从严治党的鲜明主题,推进了全面从严治党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有效打击了腐败分子,大幅减少了腐败的存量和增量。营造崇廉拒腐的浓厚氛围、持续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多么的必要,但我们更应该清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打击和预防腐败必须从每一名党员干部做起。而自觉并坚定地做到拒腐防变是当前摆在每名党员干部面前的重要课题,如何做到是我们必须努力探索的路径:

第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从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高度,深刻总结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实践经验和理论成果,深刻阐述党的自我革命思想,对持续发力、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作出了战略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腐败是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威胁,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党员干部自身的自我革命也永远在路上,我们要弄清为什么要自我革命、为什么能自我革命、怎样推进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自我革命的伟大实践,而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党员干部必须牢固树立自我革命意识,时时刻刻自觉并坚定拒腐防变。

第二,修身律己“过五关”。习近平总书记在曾在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上,强调党员干部要守牢拒腐防变防线,要层层设防、处处设防,要守住政治关、权力关、交往关、生活关、亲情关。这就为党员干部加强自身建设、守牢拒腐防变防线指明了努力方向。“过五关”是修身律己的关键,是自觉做到拒腐防变的要隘。守住政治关才能站稳政治立场,才能做到信仰不变、立场不移、方向不偏;守住权力关才能做到廉洁用权、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才能做到不逾底线、不碰红线,经受住各种各样诱惑的考验;守住交往关才能避免导致被围猎,才能做到坚持原则、精准识别、提高警惕,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交的朋友不交,防范因“交友不慎”而走上违法乱纪的不归路;守住生活关才能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才能力戒玩物丧志、鬼迷心窍,防止利用手中权力满足自己的低级趣味;守住亲情关才能做到廉洁齐家,才能营造良好家风,引导家人遵守公序良俗、社会公德、法律法规,避免疏于管理、放任纵容、“后院失火”、“一家腐”。

第三,一体推进“三不腐”。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党的二十大报告又再次强调,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这是党中央在深刻掌握腐败发生机理、管党治党规律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与任务的基础上做出的重大决策,为反腐败斗争指明了方向。增强一体推进“三不腐”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是摆在每一名党员干部面前的紧迫课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对党员干部提出了思想、道德、纪律、规矩、法律、制度等多方面要求。坚持一体推进“三不腐”,就是要达到让党员干部因敬畏而“不敢”、因制度而“不能”、因觉悟而“不想”的目的。党员干部要时时刻刻严以修身,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追求高尚情操,远离低级趣味、抵制歪风邪气;要时时刻刻严以用权,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制度运行权力,任何时候不搞特权,决不以权谋私;要时时刻刻严以律己,心存敬畏、手握戒尺、自省自警、慎独慎微,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执政为民。

第四,及时调控心理失衡。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骨干、人民的公仆,弘扬传统作风,炼就良好心态,对于正确把握人生方向,永葆公仆本色,具有重要而紧迫的意义。要淡泊名利,要保持一种积极进取、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一种励精图治、迎难而上的工作劲头,一种干不好工作就食不甘味、寝不安席的敬业精神。每名党员干部都要学会拿得起、放得下。拿得起是一种责任,放得下是一种智慧。切不可把精力耗费在不切实际的自我设计、目光短浅、毫无意义的患得患失、怨天尤人上,摒弃“官贵民贱”、“高人一等”不良心态,尤其要尊重客观规律,对功名利禄更应做到淡然处之、顺其自然。心理失衡是产生攀比、享乐的“催化剂”,是党员干部产生腐败、导致自毁的“拐点”,“政治上无望,经济上弥补”是消极腐败产生的诱因之一,极度不平衡的心理让权力寻租成为他们的不二选择。党员干部必须正确对待个人进退,修好共产党人的“心学”,自觉调节失衡心理,发现不足、找出差距,工作不带私心、办事不图回报,保持平和,守住健康心态。

第五,带头遵纪守法。党员干部带头遵纪守法对社会大众所产生的示范和引领作用,是党和国家走上依法治国之路的原动力。党的纪律、国家法律、法规对任何人都是一样的,在纪律、法律面前没有特殊党员和特殊干部。国有国法,党有党纪,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员干部违法犯罪,必定先违反了党的纪律;党员干部出问题,都是因为突破了纪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作为党员干部不能等同于一般干部群众,必须严格遵守、模范执行各项党纪国法,只有这样,才能取信于群众,取信于组织。同时,要自觉地接受监督,决不能漠视甚至规避监督。每一名党员干部都不要心存侥幸,否则,必定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有了坚定的遵纪守法意识,就给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设了一道“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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