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本人是一名灵活就业身份退休人员,关于长护险的缴纳有何规定?
【问政回复】 相关部门答复如下:
反映人您好,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打造唐山医疗康养高地,解决我市失能人员长期护理和日常照料难题,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服务体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21〕36号)、《中共唐山市委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打造医疗康养高地的实施意见》(唐政发〔2019〕18号)等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2年12月2日印发了《关于印发唐山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唐政办字〔2022〕158号),按照文件要求,长护险筹资标准暂定每人每年70元,按年缴纳,根据我市经济发展、医疗水平状况及长护险基金收支情况实行动态调整。城镇职工长护险筹资由个人和单位共同承担。个人缴费每人每年30元,每年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代扣代缴;单位缴费每人每年40元,由单位随基本险共同缴纳。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费每人每年70元,每年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代扣代缴,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