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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说《滦州火神庙香灯会碑记》

□ 李智勇

近日,我与中国民俗学会会员、河北省民俗学会会长助理李连君老师在微信上闲聊,李老师向我展示了他最近收藏的一幅石碑拓片,碑题《滦州火神庙香灯会碑记》,这短短十个字一下子引发了我的兴趣。

我连忙拿起手边的光绪《滦州志》,查阅卷十《建置志》的《坛庙》一节,在“火神庙”这一条目下不见任何碑文记载,因此我马上断定这一碑记的发现足以弥补《滦州志》史料的遗漏缺失,也为我们研究滦州的历史和民俗提供了新的资料。

听到我的论断后,李老师大方地把拓片拍成图片发过来让我研究,通过仔细辨认并与李老师在电话中比对,我对碑文记录整理并标点如下:

滦州火神庙香灯会碑记

《说卦传》曰:离为火,为日。南方之卦也。盖日出乎东方而望乎南,故滦治东南郊有火神祠焉,其祠亦不知创于何代也。《孟子》曰:民非水火不能活。乃火德之济民也久矣。闻之故老云:明季用兵之际,神常降灵威佑滦民,使得安枕无虞,是火德之庇滦民又若有独至焉。是康熙辛亥善士韩君新其庙宇,金碧辉煌,迄今三十余年。兹有居民荣等敛财结社,修设香灯,上供神灵之棲止,下资住持之焚修。倾盆聚沙,均舒处衷,是善念之激发,似亦不可泯没者。用托短章,勒诸片石,以垂悠久,是为记。时康熙肆拾贰年,岁次癸未,七月望日立。

碑文很短,意思也较浅显,试解释如下:《说卦传》中说,八卦中的离卦是火,是太阳,在方位上属于南方。因为太阳从东方升起又出现在南方,所以滦州治所东南郊便建有一座火神祠,这座祠也不知道创建于哪个朝代。《孟子》上说,百姓没有水和火就不能生活。看来火德星君救助百姓由来已久了。听当地年高识广的人讲,明朝打仗的时候,神灵常常护佑滦州百姓,使得大家能够免受兵火之灾,这是火德星君对滦州百姓特殊的照顾啊。康熙辛亥年(公元1671年),有一位信佛行善的韩先生把火神庙粉刷一新,使得火神庙金碧辉煌,到现在过去了三十多年。现今有当地姓荣的居民组织大家收取钱财结社,设置了香灯会,宗旨就是对上可以供给修缮火神祠的经费,对下可以资助祠中道士修行的日常费用。香灯会的成员们尽自己所能,聚少成多,合理使用这些经费,这是大家心中激发出的修善的信念,似乎也不应该被后人忘掉吧。因此写下这篇短文,刻在石碑上,以期待永久流传,就有了这篇记录。时间是康熙四十二年,也就是农历癸未年(公元1703年),七月十五日立此碑。

碑题中提到的“香灯会”是一个民间祭神修善的自发性群众团体组织,而非通常大家所熟知的庙会。光绪《滦州志》中明确记载,滦州地区的火神庙一共有五处,一处在城外东南角,一处在康庄社税务庄,一处在崇本屯蒋家泡,一处在榛子镇街北,一处在稻地镇。除了稻地镇火神庙每年的正月二十九举行庙会以外,其他四处火神庙都没有庙会。

香灯会,一般也称作香会,滦州火神庙香灯会就是以滦州城外东南角的火神庙为活动中心的组织,这座火神庙正是会众们慷慨捐资、施舍田地的对象。会首应该是姓荣,会众没有固定人数,主体为男性,每年按月轮值,义务在庙前挂灯照明,确保庙内的灯火长明,为信徒提供一片清净之地。

这篇《滦州火神庙香灯会碑记》的拓片宽四十五厘米,高九十五厘米,周围边框宽五厘米,刻有卷草纹,很显然是碑阳的拓片,理论上碑阴应该有香灯会的会众题名,乃至碑文撰写者以及书写者和石匠的名字,可惜我们并未发现碑阴拓片。因此,受资料所限,我们无法得知更多滦州火神庙香灯会的具体细节,如组织规模、架构、人员构成等,但这一点并不影响其作为重要文化遗产的地位。

《滦州火神庙香灯会碑记》的存在,不仅证实了清朝前期香会组织的活跃,更突显了佛教与道教在滦州地区的影响力,以及两者与民间信仰的融合共生。从侧面反映出了滦州地方社会的多元化与开放性,以及民众自发组织能力的强大。香灯会在维护地方传统文化的同时,也成为连接社区内外的重要纽带,促进了社会和谐与稳定。

透过这块小小的石碑拓片,我们看到了那个时代的社会风貌与文化生态。它不仅是一段历史的见证,更是一座沟通古今的桥梁,让我们有机会近距离触摸那些曾经鲜活的人物与故事,感知那份跨越时空的情感共鸣。未来,通过对这类文物的持续发掘与研究,必将为我们还原更多关于滦州地区社会变迁与文化演进的细节,丰富我们对滦州地区传统文化的认知与理解。

总之,《滦州火神庙香灯会碑记》作为一块稀有的实物证据,其价值远远超出文字本身的范畴,它是我们认识滦州地区清代民间信仰、社会习俗与人文情怀的重要窗口。在历史的长河中,它静默无言,却以独有的方式诉说着那些已被遗忘的故事,等待着有心之人前来倾听。

《滦州火神庙香灯会碑记》如同穿越时空的使者,携带着三百年前的故事来到现代,它不仅增补了《滦州志》中的史料空缺,更为研究滦州地区清代民间信仰与地方民俗文化打开了一扇窗,呈现出一幅细腻多彩的民生百态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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