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版:问政唐山 上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房本由一人增名为夫妻两人名字该如何办理?

【问政内容】 婚前房产证上只有男方名字,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想将房本名字添加为夫妻两人,需要怎么办理?

【问政回复】 相关部门答复如下:

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不动产登记中心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予以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房产已还清抵押贷款,可由金融机构(银行或公积金)办理解抵押业务后再办理夫妻增名。办理登记业务要件有: 1.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现场取得); 2.不动产权证书; 3.夫妻双方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 因现场叫号名额有限,也可预约办理。预约办理程序如下: 1.实名制网上预约:对路南区、路北区需办理业务的不动产,办事群众可登录幸福唐山APP预约,在不动产预约中选择办理地点,点击“缴税+办证”房地产业务。传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和不动产权证书原件,留存当事人电话号码,预约成功后系统提示办理业务窗口; 2.凭手机预约成功界面到唐山市民服务中心A区5号业务大厅(当日有效)等待窗口呼叫; 3.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 4.领取不动产权证书:持不动产登记受理凭证到自助打证机打印。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唐山劳动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允许 请勿复制或镜像
冀ICP备08105870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31201700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