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版:社会·民生 上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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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职工可以 有多个住房公积金账户吗?

问:单位办理完缴存登记后,需在多长时间内为职工设立个人公积金账户?

答:单位自办理完成缴存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申请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问:单位为职工设立个人账户需要提供哪些资料?职工住房公积金卡的发卡银行范围是什么?

答:1.所需资料:职工开户清册、单位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和工资发放等相关证明材料(如有效期内劳动合同、职工工资明细表、补缴公积金明细表、单位缴交养老保险证明);录用外籍及港澳台人员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护照(外籍)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复印件。2.Ⅰ类银行储蓄卡(发卡银行范围: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招商银行、唐山银行),该储蓄卡作为住房公积金卡,用于提取、贷款等业务,账户转移或合并后可继续使用。

问:分中心办理职工个人账户设立的时限是多久?一个职工可以有多个住房公积金账户吗?

答:1.办结时限:分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账户设立手续,为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缴存、提取、贷款等明细)。2.账户数量: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问:单位新录用或新调入职工,应在多长时间内为其办理个人账户设立手续?

答:单位新录用或者新调入职工,应当自录用或者调入职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办理个人账户设立手续,参照个人账户设立规定办理。

问: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专管员等信息变更,需在多长时间内办理变更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变更如何处理?

答:1.变更时限:单位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由专管员持《单位信息变更申请表》、变更资料到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变更:视为新设立单位,需重新办理缴存登记;已办理委托收款签约的,需先完成委托收款解约,再办理单位名称变更。

问:职工个人信息变更(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公积金卡)需提供哪些资料?哪些业务可自助办理?

答:分四种情形:1.姓名/身份证号登记错误:单位专管员及职工本人共同办理,提供职工信息变更申请表、单位变更说明、职工身份证、专管员身份证。2.姓名/身份证号发生变更:职工或专管员办理,提供职工信息变更申请表、公安部门变更材料、职工身份证,专管员办理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3.联系电话等信息变更:专管员或职工本人办理,提供职工信息变更申请表、职工身份证,专管员办理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4.公积金卡变更:职工本人办理,提供职工信息变更申请表、职工身份证、变更后的Ⅰ类银行储蓄卡。其中,联系电话变更、公积金卡变更可通过网上业务大厅或“唐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自助办理。

(记者李馥 通讯员王雨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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