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2022年12月前,我一直在唐山工作,并缴纳住房公积金。2023年1月开始,我到北京工作,并在北京缴纳住房公积金,原唐山的公积金就停止缴纳了。请问我如何提取自己的唐山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
【问政回复】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答复如下:
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未在我市继续缴存的,且在我市无公积金贷款的,封存满半年后,职工可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