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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助力乡村振兴

——丰润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调查与思考

□王爱军 周玉民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并着眼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出“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特征是产权关系明晰、治理架构科学、经营方式稳健、收益分配合理,发展途径则包括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形式。在新形势下,该如何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呢?为此,我们对丰润区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由此得到一些启示和思考。

一、丰润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基本情况及主要路径

据统计,丰润区23个乡镇(街道)共有493个村(居)纳入产改系统。2023年,全区农村集体总收入为21544.91万元,其中经营性收入3269.25万元,发包及上交收入8475.48万元,补助收入4112万元,其他收入5688.72万元,剔除财政补助收入17433.4万元。从各村集体收入情况来看,集体收入10-20万元的村庄有210个,占比为42.60%;集体收入20万-30万元的村有95个,占19.27%;集体收入30-50万元的村有72个,占14.60%;集体收入50万-100万元的村有66个,占13.39%;集体收入在100万元以上的村有47个,占9.53%。全区所有村全部达到了实现村集体经济收入20万元的目标,百分百完成了上级的任务要求。

通过实践探索,丰润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主要路径有如下几种方式。

1.兴办企业

典型代表是沙流河村,该村从1984年至今,在村党委的带领下,始终坚持走发展集体经济之路,先后创办了16家企业,组建了以水泥建材为主导产业的沙流河集团,总资产21亿元。2023年全村集体经济收入中仅企业经营收益就达5038.61万元,在全区各村中居于首位。

2.资源发包

各村充分发掘土地、山地等资源存量,通过对外发包取得集体收入。有的村如银城铺镇、丰润镇、任各庄镇的一些村庄,由于临近城郊、镇区、国道,交通便利,过去发展企业形成了不少集体建设用地,现成为取得集体收入的重要来源。有的村通过清理不合理承包合同,维护集体资源的应有权益,取得集体收入。有的村则充分开发集体路边、渠边、河边、房边等空闲地和荒山、荒沟等,让这些废弃的资源,成为集体收入的源头活水。

3.物业出租

各村利用固有物业资产,或利用国家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置办资产,通过物业出租,取得集体收入。如七树庄镇七树庄村投资对集市进行改造提升,然后经区产权交易中心对外招标,每年集体可取得租金收入11.4万元。沙流河镇皇亲庄村、张家庄村、铁匠庄村、潘家庄村以及任各庄镇白沫子村等,积极争取国家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以及农村综改项目资金,建设商业房、蔬菜大棚等,通过对外出租,取得集体收入。例如铁匠庄村320平方米的商业房年租金2万元,潘家庄村、白沫子村的蔬菜大棚每个租金1万元。

4.土地经营

以沙流河镇安家坨村为典型代表,该村清理出村集体所有的耕地100多亩,一般情况下发包可得租金300-500元/亩,经村两委研究,由村集体进行统一经营,一年种小麦和玉米两茬,亩均收益在2000元,仅此一项即可取得集体经济收益20万元以上,大大提高了集体资源的收益比。李钊庄镇牛头旬村在集体自有70亩耕地的基础上,从村民手中又流转了150亩地,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统一经营,村民入股保底有800元/亩的租金收入,经营收入中60%用于村民分红,剩余40%为村集体收入,开辟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新途径。

二、丰润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体来看,丰润区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实践过程中,主要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

1.发展不平衡性突出

2023年,集体经济收入在百万元以上的村只有47个,占比为9.53%,而集体经济收入为10-20万元的村则达210个,占比为42.6%,先进村和落后村差距巨大,发展不平衡的问题突出。全区大部分集体收入来源于集体土地、山场、物业发包出租,其中真正属于经营性收入的不多。2023年该区全部农村集体经济收入中,经营性收入仅占15.17%,且稳定性不高,可持续性不强。从现实情况看,一部分市场资源丰富、区位条件优越的村集体经济体量和增长速度名列前茅,如城郊村、城中村可以通过建造商铺、厂房和仓储设施等发展物业经济、商业经济和园区经济,以及通过集体自留地征用、拆迁等方式取得集体收入;大多数远离城镇的传统农村因无产业、无资产、无区位,发展相对缓慢,依靠补助收入勉强维持低水平发展。

2.资源不足是主要瓶颈

村集体最重要的资源就是土地,然而实行土地承包制后,大部分村集体将土地和生产性固定资产基本均分到户,集体资产所剩无几,多数集体经济组织缺乏可供支配的要素资源,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心有余而力不足。土地实行“三权分置”制度后,土地流转被允许,但实践中70%以上的土地流转都转入到了个人、家庭农场及企业手中,以返租倒包、折股量化的方式流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极为稀少。因此,发展资源的有限性是当前制约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主要瓶颈。

3.村干部“领头雁”作用有限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然而一些村干部发展集体经济站位不高,动能不足,“领头雁”作用发挥不够。有的能力有限,对本村的发展优势把握不够全面,无法根据本村特点制定出发展集体经济的有效对策;有的思想保守,“等、靠、要”依赖心理严重,缺乏敢想敢为的勇气和魄力,只想等政策、靠帮扶、要钱物;有的不思进取,即使有上级壮大集体经济的资金项目也不敢承接,怕麻烦,更怕担风险;另外,土地承包到户后,不少村民习惯于单打独斗,集体意识十分淡薄,参与发展集体经济的热情不高。

4.政策支持未形成合力

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一种新提法、新倡导,从政府层面来讲,缺乏系统的顶层设计,在总体规划、体制机制、政策扶持、要素配备和考核奖惩等方面的政策都较为缺乏,政策推动的效果不显著。其次,现有扶持政策,多出自上级的各个部门,虽有一定的资金支持,但项目分散,力量有限,不能有效进行资源整合,发挥造血的作用。此外,对乡镇和村干部来说,没有一套完整的考评体制,缺乏干事创业的激励奖励以及容错、纠错等机制,大大降低了村干部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三、加快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对策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解决好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实现农村共同富裕的重要保证。为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加快发展,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1.强化组织领导,健全组织体系

发展村集体经济,不仅是一项经济工作,更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政治任务。要建立组织机构,强化统筹协调。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组织、财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统筹推进、乡镇和村具体落实的组织体系和责任机制。成立区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领导小组,由区主要领导任组长,组织部、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部门为成员,统一梳理上级乡村振兴扶持政策,制定本级扶持办法,协调处理集体经济发展遇到的难题,破解单个村集体难以解决的政策、法律等方面的问题。要健全组织体系,强化利益联接。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首要责任在村级党组织,目前各村普遍建立了村股份经营合作社,要学习先进地区的经验,在组织上实行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一肩挑”,形成一体化的农村基层组织体系,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对农村工作的领导。要更好地发挥村股份经营合作社的平台作用,村集体以资金、资产、资源入股,群众以劳动力、土地、资金、房产等入股,把群众组织起来实现规模经营,建立起村集体与群众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济利益共同体。要完善考核办法,激发发展动力。制定村干部集体经济发展考核办法,完善和优化激励机制,通过设置专项奖励、绩效奖励等方式,使集体经济发展与村干部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人才待遇相挂钩,通过校准“尺度”,合理制定分配方案,强化村“两委”班子集体意识,进一步激励村“两委”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精神,提高发展村集体经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加强党建引领,发挥“头雁”效应

实践证明,凡是发展好的村,都有一个好支部、一名好书记、一支好队伍。以党建引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助于把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进程中实现党建工作与村集体经济发展协同共进、同频共振、互融共促。要明确党建目标,着力产业振兴。大力实施“把党组织建立在产业链”上的书记工程,加强党建引领,抓住乡村振兴产业振兴是关键这个“牛鼻子”,制定目标,强化考核,压实村干部的责任。要选好头雁方阵,发挥带头作用。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将有担当、有能力、有思路的人才充实到村“两委”和集体经济组织。特别要选配好村党组织书记,把真正懂经营、善管理、发展集体经济意识强的优秀人才推到领导岗位,使之发挥“领头雁”作用,成为群众致富的带头人。要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干部素质。通过采取走出去学和请进来教等各种形式加强对村干部,特别是村党支部书记的培训,使之开阔眼界、拓展思路、提升素质,掌握更多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路径和方法,提高发展村集体经济的实际工作能力。

3.探索多元模式,拓宽增收渠道

发展村集体经济没有立竿见影的妙方,也没有固定不变的模式,要敢于探索,大胆尝试,走别人没有走过的路。要摸清资产底数,形成一村一策。盘活现有的资源是发展村集体经济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各村要切实摸清家底,把属于村集体的土地、山林、池塘、物业等资源实施有效管理。要依据各自资源禀赋和人文历史优势,通过发包、租赁、合作开发等多种形式,最大限度地发挥资源效益,同时要充分挖掘农村自然山水资源、农业产业资源、人文历史资源等有形和无形资产,着力培育新的村集体经济增长点。要吃透上级政策,用好振兴资金。在国家大力实施乡村振兴的大背景下,上级政府用于扶持美丽乡村建设、壮大集体经济的资金项目众多,应充分利用好政策的东风,千方百计争项目、抢资金,借好外力发展村集体经济。要强化资源整合,实施政策倾斜。财政及涉农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和资金支持,探索财政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有效形式,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协调推进,合力发展”的原则,将优惠政策优先向发展村集体经济倾斜。要发挥好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及时总结财政资金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厘清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思路和重点,使财政投入资金发挥最大效益,促进村集体经济的健康发展。

4.完善保障机制,形成发展合力

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必须完善支持政策,通过深化改革,引导财税、金融、土地等各类优质要素向农村汇聚,深挖村集体资源潜力和比较优势,持续激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要加强机制建设,实现持续发展。积极探索全区发展村集体经济长远发展之策,重点在长效机制和发展模式上下功夫。在当前农村普遍成立村级股份合作经济组织,取得独立法人的基础上,要着力完善股份合作社相关组织制度和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健全议事决策机制,建立经济合作社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内部治理机构,落实“四议两公开”民主管理机制。通过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的组织制度,加强对农村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三资”运行,使村经济合作社真正成为独立的特别法人和市场经营主体。要加强结对帮扶,助力乡村振兴。要把“万企兴万村”帮扶活动落到实处,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和有“三农”情怀的企业家开展村企共建行动,把企业根据自身实际自愿帮扶与壮大村集体经济有机结合起来,实现村企共同发展。要严格“三资”监管,促进健康发展。在大力鼓励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同时,也要完善村集体经济运营监管体系,全面推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分账管理,坚持“事务分离,账户分设,资产分管,核算分立”的原则,实现统一平台的村社分账信息化管理。建立相应的集体资产登记、使用、处置和财务管理等制度,按照“谁使用,谁管护”原则,落实好管护主体责任,严禁集体经济组织举债兴办公益事业。通过规范运营,严格监管,助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作者单位:中共唐山市丰润区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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