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记忆里,似乎刚落地就被书声笼罩着。我不知道,其实,在没出生前还是胎儿的时候就已经接触文学了。妈妈说我还是两三个月的胚胎时,她就天天铿锵有力地读唐诗给我听,偶尔读些现代诗,曾经特别喜欢宋词的她却在妊娠期间不那么喜欢婉约的“无病呻吟”了,因为她觉得肚子里的我是男孩,应该学些硬朗的东西。因此出生之后,徘徊在耳边的那些“云对月,雨对风,晚照对晴空”之类的,我听着是那么的亲切、熟悉。
后来,我会拿起勺子吃东西了。因为有了握笔的基础,我清晰记得从勺子到筷子的过度缩短了很多。会用筷子之后,我去了北戴河游玩。那是我第一次有点记忆的旅行。快出景区时,要经过长长的卖东西的走廊,心大的爸爸妈妈在前面慢慢走着,我在后面摇着身体跟着。突然,我停住了,拉着他们的手往回走。他们以为我是看上了某个小小的玩意儿,想要买下来,就很高兴地跟随着我。没想到,我停在了一个卖贝壳的铺子旁边,他们马上掏出手机打算付款买贝壳,我却指着那个贝壳铺子的简易宣传板问道:“妈妈这个字怎么念?”妈妈愣住了,似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轻声询问:“你问这个字怎么念?”随后立即告诉我,这个字念“贝”。我如获至宝,一边重复念着“贝”,一边蹦蹦跳跳地走出景区。
对于那时的我来说,识字确实有趣,但并不怎么会阅读。一般都是妈妈、奶奶读书给我听,在懂事之后最先爱上的也并非是文学,反而是看起来有些晦涩的科学。学校规定的必读书目还是要读的,但因不怎么符合我的兴趣,所以经常半途而废。
上五年级时,我们班有一位同学经常读书,但书却经常被班主任没收,这反而刺激了我对文学作品的兴趣。恰巧电影《流浪地球2》上映了,科幻的电影我是极爱的。坐在椅子上,我仿佛穿越到了电影的情节中,简直是心潮澎湃,热血沸腾,我迫不及待地想看看原著。《流浪地球》和《三体》一起被从图书馆捧回来。从未读过什么正经且长篇书目的我,没想到《三体》竟能读得这么快,我如同猪八戒吃人参果一般“唰”一下就读完了。
世界上也就这么一个使我感兴趣的科幻世界了,不能穿越到其中也就罢了,一部作品怎么能够品味清楚呢?好!既然当不了科幻世界的人,就当一回上帝吧,我要创造一个属于自己的科幻世界。
开写!
在电脑前,我敲着键盘,仿佛敲出来的不是文字,而是一个任由我心愿发展的未来世界。这是我第一次真的体会到写小说竟是一件如此惬意有趣的事情。两个月后,回望自己创作的三百页七万字的科幻小说,恍惚觉得是一场梦。
从认字,到写字,到读书,到创作(真正的写字),整个过程何尝不是一场梦呢?还有什么能比这场梦更甜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