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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护险居家护理 支付标准有何规定?

【问政内容】 长护险居家护理支付标准有何规定?

【问政回复】 市医疗保障局答复如下: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期护理保险经办管理工作的通知》(唐医保办〔2024〕14号),2024年10月1日起,调整居家护理支付标准。定点服务机构上门护理服务标准为10次/月、120分钟/次。上门护理统一为基础护理,基金支付上限 1100 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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