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本人是本市医保,孩子户口在河北省外,请问我的医保个人账户门诊共济能绑定孩子吗?
【问政回复】 市医疗保障局答复如下:
依据河北省医疗保障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个人账户有关工作的通知》(冀医保字【2023】20号)规定,河北省内正常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在与河北省内正常参加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的家庭成员进行个人账户共济绑定后,可授权家庭成员使用共济医药费用。由于您孩子系外省参保人,故无法进行个人账户门诊共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