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用唐山公积金异地组合贷款买房,如何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 异地贷款买房可以办理公积金对冲还贷吗?
【问政回复】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答复如下:
您所反映的异地组合贷款购房,根据《唐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唐公积金〔2024〕32号要求,偿还唐山市以外组合贷款本息:首次提取提供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住房借款合同、还款明细表、主借款人个人信用报告明细版、身份证件、公积金卡、购房人及申请提取人之间的关系资料,户口簿等相关资料。根据《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通住房公积金抵冲还贷业务的通知》唐公积金〔2021〕34号文中规定,异地贷款买房不可以办理对冲还款业务。具体政策咨询可拨打0315-8759630进行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