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本人已定居唐山市高新区,在唐山市某县区机关单位工作,属于全额事业编制(不是医疗和教育系统),全日制研究生学历,之前在唐山本地央企工作过5年,后来通过考试进入事业编。请问高新区有没有相关政策或者相关部门文件,对于在外地工作的人才有无回引政策?
【问政回复】 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答复如下:
经核实,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中共唐山市委、唐山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其机构编制及人事管理工作按照市直机关管理规范执行。在事业单位人员补充机制方面,高新区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制度,具体实施程序为:由用人单位申报用人计划,经中共唐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准编制使用额度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统一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工作。公开招聘录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人员入编或人事调动手续。目前,高新区实施的“凤凰英才”计划主要面向企业人才引进,管委会机关事业单位暂无人才回引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