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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公积金贷款政策能否进一步优化?

【问政内容】 我市公积金贷款政策能否进一步优化?比如1. 优化公积金贷款缩短期限业务,从只能办理一次调整为两次及以上。2. 优化夫妻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还款一年之后才允许办理月冲抵的规定。3. 优化夫妻办理公积金贷款后,月冲抵金额需要双方账户均满足的规定,调整为只需要一方满足即可。 4. 再次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双职工贷款额度提高到150万元。

【问政回复】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答复如下:

1. 关于优化办理贷款缩期次数的问题,您的建议我们已进行记录,待修改经唐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时予以考虑;2. 首次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同时办理“抵冲还贷”业务;3. 办理“抵冲还贷”业务借款人(及其配偶)账户状态均不是封存、冻结状态,公积金贷款无逾期发生,账户余额均需满足大于一个月还款本息,否则扣款后会因余额不足扣款失败形成逾期;4. 提高贷款额度需报唐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我中心贷款额度目前全省最高,我们会持续关注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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