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我是灵活就业人员,刚刚缴完今年的医保费用,如果我7月份住院能报销医疗费用吗?
【问政回复】 市医疗保障局答复如下:
依据《唐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唐政发[2023]1号)规定: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未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医保费的,从欠缴次月起暂停享受医保待遇。中断缴费3个月(含3个月) 以内的,按规定补足欠缴期间职工医保费后即可恢复享受医保待遇,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可按规定予以支付;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不含)的,续保缴费时可自行选择是否补缴中断期间的职工医保费,从续保缴费之月起连续缴费满3个月后享受医保待遇,中断缴费及待遇等待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