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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长护险待遇申请有哪些具体规定?

【问政内容】 我市长护险待遇申请有哪些具体规定?

【问政回复】 市医疗保障局答复如下:

长期护理保险待遇:1.医养结合定点服务机构进行长期护理发生的费用,基金支付比例为70%,支付上限2000元/月。 2.养老定点服务机构进行长期护理发生的费用,基金支付比例为70%,支付上限1500元/月。3.居家护理机构上门护理服务每人每月不少于20小时。针对患者和护理人员资质不同,基金支付每人每月1100元至1400元。

申请方式有三种:1.长护中心经办窗口书面申请。 2.长护险APP客户端在线申请。3. 定点医养、养老机构代办申请。

申请需要准备的材料:1.参保人社保卡复印件或医保电子凭证。2.参保人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3.6个月内发生住院的,需提供出院证明或病历首页。4.有既往症的,需提供3年内最近一次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病历。

申请长护险时需满足的条件:1.经过不少于6个月的治疗,生活不能自理、需要长期护理。2.未享受工伤伤残津贴、交通意外等第三方支付护理费的。

失能评估流程:电话预约→现场采集信息→上传系统生成评估结论→电话通知参保人领取评估结论书并选择护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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