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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报销额度和缴费年限如何挂钩?

【问政内容】 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报销额度和缴费年限如何挂钩?累计缴费年限是从2017年开始计算吗?还包括以前农村医保累计缴费年限吗?另外,门诊额度只能一次使用,还是可以分次使用?

【问政回复】 市医疗保障局答复如下:

自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以来,本通知实施时已连续缴纳5—9年的城乡居民参保人,其个人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80元/人年;已连续缴费10—19年的城乡居民参保人,其个人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110元/人年;已连续缴费20年及以上的城乡居民参保人,其个人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140元/人年;其他人员个人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维持50元/人年不变。支付比例50%,不累计计算年度支付额度。

门诊额度在一年内可以分次使用支付医保范围内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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